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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李士存为烈士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评定李士存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3〕105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士存为烈士,其亲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