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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主席朱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朱东利用担任贺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广西黄姚古镇旅游文化产业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