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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家庭教育工作的要求,切实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构建科学系统的家庭教育体系,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我局从2021年开始,启动了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工作,计划3年时间,全面提升一线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实现持续发展。为继续做好第三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工作,现面向全国遴选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024年8月。

  四、承办事项

  (一)通过直播平台,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邀请正高级专家开展4天家庭教育全员线上培训,直接受益教师累计不低于8万人次。

  (二)经线上培训后,全市班主任择优100人组织参加4天线下专题研修,具体包括:邀请两位正高级、两位副高级专家授课,100人会议场地,参训人员三晚酒店住宿、四天用餐,培训资料,主视觉背景墙,摄影摄像等。

  (三)组织开展第二届家庭教育活动实践报告(或论文)评选活动,具体包括:教育活动实践报告(或论文)编辑设计,印刷200份,奖状定制,宣传海报,颁奖活动场地,颁奖现场双机位摄影摄像,举办颁奖仪式等。

  (四)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宣传报道:邀请不少于4家副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项目相关情况。

  (五)在前两年相关工作基础上,根据以上事项,制定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具体工作方案:应体现具体工作思路、实操措施(含专家聘请、场地服务等明细措施)、时间进度表、效果评估等。实施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相关工作。

  五、项目费用

  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项目委托购买总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元(403,000.00元,含税)以内。培训费按照《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据实结算。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单位(含其下属机构)具有会务策划或教育培训等相关经营范围。

  (二)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社会信誉度高,熟悉家庭教育专业领域,有丰富的专家聘请渠道资源。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七、招标程序

  (一)发布通告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10天),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含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和邮寄5份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24年深圳市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提升全员培训”字样。

  (三)现场评审

  我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11月23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评估申报单位的资质情况、行业经验、历史业绩、实施方案、专家团队、项目报价等六项因素,确定一家承办单位。

  (四)评审结果

  我局将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2069室;邮政编码:518026;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0755-88121827;电子邮箱:lanming@sz.edu.cn。

  附件: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