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产业发展,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角度,拟对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3、20-2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该事项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经核[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已批),20-23地块用地面积为28143平方米,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20-24地块用地面积为23547平方米,用地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20-23地块用地面积为28170平方米,其余规划指标不变;20-24地块用地面积为23520平方米,容积率为3.80,备注:“规划,地块东侧预留南北向公共通道”,其余规划指标不变。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同裕路47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业通二路与业通三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ps/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1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关于G11333-0084号宗地涉及的[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23、20-24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