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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阶段流程图和审批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鞍山、锦州、营口市审批局,辽阳、朝阳市营商局,丹东、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多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部委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较大修改。据此,我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三、第四(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流程图(示范文本,含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社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工业类、社会投资改造类)、审批事项及申报要件清单(含主流程、并行流程、自行流程)示范文本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审批办理服务流程图

      2、“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事项及申报材料清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附件下载

辽住建35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施工许可 竣工验收两阶段流程图和事项清单的通知-附件1:流程图.doc

辽住建35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施工许可 竣工验收两阶段流程图和事项清单的通知-附件2:审批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