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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科技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壮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力量,组织学会、企业及部分重要社会组织科技志愿服务骨干,提升政治素养,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培养一批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者和科技志愿骨干带头人,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决定开展《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文件: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和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单据的复印件等)

3.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能力,拥有相关经验,可以提供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相关证明文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申报单位须提供证明其满足上述要求和单位能够胜任项目的相关文件,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申报无效。

二、项目设置

(一)主要内容

(1)举办全国学会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活动。结合科技志愿服务整体工作布局和“惠民兴县”试点建设安排,组织全国学会和重要社会组织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开展培训交流,通过专题授课、实地观摩、分组讨论与工作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人员思想认识、开阔工作视野,掌握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建设规律特点,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形成以人民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各方面协同发力的科技志愿服务生动局面。

活动时长:3-4天

活动规模:现场参加人员不少于80人。

参加人员:全国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和部分重要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负责人

(2)举办企业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活动。结合科技志愿服务整体布局和“惠民兴县”试点建设开展,组织中央企业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和科技志愿服务骨干开展培训交流,邀请部分有一定工作基础和社会影响的其他企业科技志愿服务骨干参加,通过专题授课、实地观摩、分组讨论与工作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科技志愿服务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技志愿骨干的思想认识、开阔工作视野,掌握新时代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建设规律特点,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方面协同发力的科技志愿服务生动局面。

活动时长:3-4天

活动规模:现场参加人员不少于60人。

参加人员:中央企业科技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和科技志愿服务骨干;特邀部分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社会影响的科技型、平台型企业志愿服务骨干

(3)开发科技志愿服务网络课程。探索推出志愿服务在线课堂,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科技志愿服务内涵路径、队伍建设、法治保障、项目设计实施、宣传推广、争取多方支持等内容录制系列专题讲座,同时组织10余位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工作拍摄科技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视频微课,形成科技志愿服务系列网络教学教程,教育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科技志愿服务。

(二)预期成果

(1)举办1场全国学会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活动。

(2)举办1场企业科技志愿服务骨干能力提升活动。

(3)文案策划、采编拍摄、剪辑制作专家学者系列专题讲座不少于10场;先进典型视频微课不少于10节。

(三)经费额度

经费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四)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三、申报方法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

(二)申报单位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请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1份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请将《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盖章版),连同相关辅助资料,用文件袋密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三)在中国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nk.cast.org.cn)注册: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注册账号,如之前已经注册过的不必重复注册。

(四)接收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快递寄送的,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五)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体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

联 系 人:张 璐

联系电话:010-87095881、16619757034

邮 箱:zmpingshen@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2.业务咨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 010-68576219


附件: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采购类项目申报书

          2.综合评审标准

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