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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规范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机制,每2年考核一次,为规范特色文化街区考核工作,制定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考核程序和考核评分指标(附件1)。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

  二、考核内容

  依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管理办法》,特色文化街区考核内容包括:

  1.整体运营、管理及规划实施情况。

  2.配套公共文化设施、活动情况。

  3.年度发展情况报告、入驻商户、企业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4.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特色文化街区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三、考核程序

  (一)组织考核申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已认定的特色文化街区每2年开展一次考核工作,考核年度发布街区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提交材料等内容。

  (二)材料初审。街区运营单位根据《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考核评分指标》(详见附件1),结合街区实际情况,填写街区基本情况表,提交街区运营情况报告、街区入驻商户/企业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详见附件2、3),报送所属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所属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或委托区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街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签署评价和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材料书面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现场考核。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行业专家,对各街区进行现场考核及评分,听取街区运营单位汇报并进行现场评分。同时,根据街区提供的入驻商户及企业名单,随机抽取8家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计入考核评分。(现场考核评分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

  (四)草拟考核结果和奖励计划。现场考核及评审结束后,对评分进行统计与复核,并按最终评分进行排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排名前10%的街区定级为优秀,排名10%~30%(含)之间的街区定级为良好,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他为合格。依据现场考核评分和排序情况拟订初步考核结果和奖励计划。

  (五)集体审议。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考核结果、拟奖励街区名单和拟奖励金额。

  (六)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将考核等次、拟奖励街区名单和拟奖励计划在局政务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发布考核结果和下达奖励计划。根据公示情况,发布考核结果,将奖励计划列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年度部门预算。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奖励计划。

  (八)奖励和整改。经考核认定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街区,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特色文化街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深圳特色文化街区”认定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