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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国群众“三大球”赛事广泛开展,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群众反响热烈、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赛事。为服务“三大球”振兴,推动群众“三大球”赛事繁荣发展,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社会面“三大球”参赛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形成有利于群众“三大球”赛事发展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精品赛事案例数量

为体现“优中选优、分批推出”的原则,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拟推荐产生不超过60个。

二、产生方式

(一)推荐候选案例

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候选案例,每个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可推荐3个案例(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推荐项目),社会各界举办的赛事案例可直接报送。

推荐候选案例的基本要求如下:

1.重点推荐县(市、区、旗)、乡镇级别的赛事案例,各直辖市可推荐区(县)级别的赛事案例;

2.队伍参赛踊跃,群众观赛积极;

3.特色鲜明:地域特点突出、群众参与广泛、社会影响力大、综合效应明显、传播推广较好,充分展示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新成就;

4.发生比较严重赛风赛纪等方面问题的不得推荐。

(二)组织推荐

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专家团队,从各省(区、市)和社会各界报送的候选案例中推选出首批60个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的初步名单,并报体育总局批准。

(三)公示及发布

对推荐产生并经研究批准的名单,向社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适时进行发布。

(四)退出机制

对于入选的精品赛事案例,如发生较为严重的赛风赛纪等方面问题的,将及时取消资格。

三、案例提交方式

(一)申报渠道

填写“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dq@sports.cn,相关文件、视频及图片、媒体报道情况等可作为附件同时打包发送。邮件主题及文件夹命名形式:项目(足球/篮球/排球)+赛事名称+主办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须按照表格进行填写,案例情况叙述准确、逻辑清晰、具有较强可读性。

2.申报单位提交的案例须提前进行脱敏脱密处理,避免发生失泄密情况。案例内容一经提交即视为提交单位自愿与他人分享。

四、推荐案例要求

(一)真实性——申报的案例及相关附件材料要保证真实性,所申报赛事应为已经开展实施的赛事,赛事规范有序,社会影响力佳,禁止虚构和杜撰。

(二)创新性——申报的案例要针对群众“三大球”赛事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组织上有创新性。

(三)重要性——申报的案例应体现出对促进群众“三大球”赛事活动开展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参赛人群和当地群众的认可。

(四)典型性——申报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五、宣传报道

体育总局群体司将对具有典型推广和示范价值的精品赛事案例进行多平台集中展示和宣传推广。推荐产生的精品赛事案例的各报送单位和赛事主体也要充分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加大对精品赛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为各地各单位更好地开展“三大球”赛事活动提供有益经验和有效借鉴。

六、时间安排

8月上旬至8月底组织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报送推荐候选赛事案例;

9月初至9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和舆情调查,完成精品赛事案例推荐;

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研究批准并公示,统一发布、颁发证书、广泛宣传。

七、联系方式

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7147399

报送邮箱:sdq@sports.cn

体育总局群体司

联系电话:010-87182308


附件:首批群众“三大球”精品赛事案例申报表.docx (点击下载)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