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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跨境电商专项监测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提质扩容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3〕42号),省商务厅拟在我市新增1家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系统跨境电商专项监测点,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我局申请作为备选监测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点设立对象

  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服务当地外经贸发展的中介组织或事

  业单位。

  二、监测点设立条件

  (一)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或成立;

  (二)具有联系服务当地外经贸企业的实务经验;

  (三)具备开展监测点工作所需场所、设备,及专职或兼职

  人员等;

  (四)建立规范的监测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三、监测点申报材料

  (一)2023-2024 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详

  见附件);

  (二)申报主体的机构证明,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

  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四、监测点主要工作职责

  监测点负责服务管理本监测点所属跨境电商进出口样本企业,定期组织企业填报统计资料,原则上每个样本企业均有专员对应联系、服务和管理。

  五、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14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深圳市商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12)。我局将按照省商务厅文件要求,择优选择2家单位作为备选监测点向省商务厅推荐,由省商务厅组织评审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年度广东省外经贸运行监测点申请书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