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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标《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2023)蓝皮书》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蓝皮书组稿编撰工作,提升蓝皮书研究质量,我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2023)蓝皮书》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

  二、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委托内容

  编撰出版《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2023)蓝皮书》。

  四、方案内容

  梳理并分析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开展深港澳合作创新专题调研,研判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目标与定位,提出深港澳合作创新发展的可行性对策建议与实施路径(说明: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列要点)。

  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3.申报单位应抽出骨干力量组建项目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应在深港澳合作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

  4.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

  六、招标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3)、单位资质证明、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含原件1份)和证明材料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126043977@qq.com (题目格式:单位+项目申报书+证明材料);纸质版于申报截止时间前(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8楼。

  5.组织评审:我会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选取。结果确定后,将及时通知项目服务单位联系人。

  七、项目进度要求

  1.签订协议。项目服务单位接到招标结果通知后,及时与我会签订方案编制委托协议,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并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完成时间。项目服务单位应于2024年6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并结项。

  八、项目费用

  30万元(含出版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清;电话:0755-88132375、18664944020。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8楼。

  十、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项目申报书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深港澳合作创新研究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