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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讲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有关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科技助力奥运”的部署要求,提升我国教练员科学训练水平,促进最新科研成果在训练中的推广应用,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体规字﹝2019﹞1号)要求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的通知》(体科字﹝2021﹞72号),将于近期举办6期教练员科学训练讲座,委托6所体育院校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每期培训时长1周。具体培训的时间、地点见附件1。
  二、培训主要内容和形式
  科学训练系列讲座是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的训练理论培训,是获得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必要条件。讲座定位于高级教练员岗位需求,讲授最新的、前沿的科学训练知识和研究成果,培训班将组织学员论坛和小组交流,为学员提供交流和研讨的平台。讲座将围绕教练员科学训练12个专题进行,每期讲座重点围绕一个专题展开教学(见附件2)。
  三、参加人员
  科学训练系列讲座对所有教练员开放,优先保障具有中级职称或取得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继续从事训练竞赛工作的教练员。
  四、经费
  培训期间所有学员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其他教材、师资、场地等培训费用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培训的组织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教练员参加科学训练讲座。
  (二)各承办单位应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的“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系统”发布每期讲座的报名通知和录取学员名单,进一步明确办班时间、地点和课程安排等事宜,并对培训班进行全过程管理。
  (三)教练员应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体育总局教练员岗位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成绩和证书查询等。
  (四)各承办单位应在讲座结束后一周内对讲座组织情况、讲座效果、存在问题、教练员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将总结以正式发文的形式报体育总局科教司。讲座结束后,所有学员均需通过培训系统内填写《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附件3),承办单位要填写《培训项目结项审核表》(附件4),报送体育总局科教司。
  联系人:王隽
  电  话:010-87182329
  传  真:010-67134017
  附件:1、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讲座安排表
     2、全国教练员科学训练系列讲座专题
     3、国家体育总局培训项目质量评估表
     4、国家体育总局培训项目结项审核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