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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贵州《关于审批〈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订)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0〕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做好凯里市、麻江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规模,遵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构建“一带两轴四片多中心”的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凯里市、麻江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你州要督促指导凯里市、麻江县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建立健全《总体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情况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贵州要加快推进凯里市、麻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后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执行。